- 2021年6月10日
- Posted by: lucas
- Categories:
不少新老移民选择加拿大作为移民国家的原因之一,就是因为加拿大没有“遗产税”,这样方便家庭的财富顺利传承给下一代。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?有这样一个案例。
S先生因病去世,在办理完丧事后,女儿找律师咨询如何继承父亲的遗产。律师告诉她,由于S先生生前没有立遗嘱,因此他所有的资产,包括物业、银行账户、投资等等都需要经过法律程序进行遗产认证。
而在此之前,S先生的所有资产都将被冻结清算。而女儿如果没有足够的钱先缴纳各项费用以及税金,政府和税局有权力通过拍卖物业等方式,强制结清税金后才允许S先生女儿继承遗产。
这是因为,加拿大税法规定,夫妻或是同居关系的配偶,在其中一方离世时,可以以成本价格(Adjusted Cost Base)将其名下的资产转到在世的配偶名下,这样可以暂时延缓资产增值税,实现配偶间的免税转移(Spousal Rollover)。
所以,当夫妻只是一方离世时,并不会有太多税务问题产生。
但当夫妻二人都去世,遗产传给下一代的子女时,就不是免税的了。
身故的那一年,家属需要为逝者填写最后一次的报税表(Final Tax Return)。所有的投资物业、股票、基金等财产(注册账户的投资也包括在内),都会被假定按照市场价值(Fair Market Value)处置掉,和原来的投资成本相比产生的差额为资本增值或资本亏损(Capital Gain/Loss),资本增值的50%需要缴纳资本增值税。
不管遗产转移给谁,只要涉及到税务,都是以逝者本人的名义缴纳。逝者最后一次的税务,由其授权代理人代为处理。而且必须在这些税款付清后,遗产继承人才能领取到遗产。
加拿大虽然没有遗产税,但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,S先生女儿必须要将税款付清才能继承遗产。
而S先生名下有3处房产,加上其它的金融资产,总值超过千万加元,所需要缴纳的税款,加上遗产认证费用以及律师会计师的费用,可以说是一笔巨款。对S先生女儿而言,一次性需要拿出过百万的现金,完全是一场财务灾难!
的确,加拿大没有遗产税,但在遗产继承方面是有很多其他名字的税!可见,生前做好遗产规划是多么重要。
这是一颗税务定时炸弹,有朝一日政府可从纳税人遗产中取走一大部分。但对于这样一颗定时炸弹,许多人都未曾想过要如何去解决。为保护遗产继承人的利益,保全资产不被拍卖,需要事先有妥善的遗产规划。
以下几种方法有助于应付有关税款问题:
1. 现在就开始储蓄,以应付未来必须要缴付但不知道确切额度的税款,但现在储蓄增长部分也需要每年纳税;
2. 让继承人向银行借款以支付所欠税款,这需要继承人有举债能力;
3. 变卖遗产用以缴纳税款,但临时急于变卖物业套取现金以偿还税款,售出价格往往低于市价;
4. 通过购买人寿保险,以应对不断增长的税务负担。
而利用人寿保险赔偿支付所需税款可以说是最有效的遗产规划办法。由于人寿保险内的投资是免税的,并且投资享有税务优惠,投资可在免税条件下实现增值。
更重要之处在于人寿保险死亡赔偿也是免税的。人寿保险可在身故后履行纳税义务之时提供免税的现金流,确保遗产继承人无须为应付巨额税款而举债或者变卖可继承的资产。这样,子女作为继承人可得到遗赠给他们的产业,为人父母也可因周全的安排而安寝无忧。
假设S先生有购买一份大额保单,那他女儿就完全不必担心税费问题了。保险赔偿金不但为S先生最后走得有尊严走得体面提供了物质保证,还可以为其所涉及的各种资产税项做出有效的解决和安排。
特别是对于高资产的企业人士,企业资产增值所面临的增值税是相当沉重的,如果没有免税的保险资金做为保障,人走后家人们在缴交税款上会出现非常大的麻烦和问题。
很多人都在为自己、为家人努力地创造更多的财富和更美好的生活,但是在创造财富的同时,如果忽略了人生最后阶段的税务安排就是一个非常令人遗憾的事。
所以,如果您还没有考虑或作出适当的家庭理财安排,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理财顾问替您规划一下吧。